| 我市出台五县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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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1-05 11:05 文章来源:商务局信息中心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加强对我市五县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建立健全对五县工业园区考核评价机制,市政府日前引发《开封市五县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》的通知,促进五县工业园区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。
考核指标体系涵盖招商引资综合指标、产业聚集度、土地利用、循环经济、配套设施、管理指标、办公条件、科学规划、其他指标等9个指标。凡是园区内有严重环境污染项目、被上级有关部门“一票否决”的,在考核过程中不如实上报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在园区建设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政策情况之一的,取消园区评先资格。对评出的工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,市委、市政府将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60万元,用于支持园区建设和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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